病因癥狀 不要錯過弱視的治療時期
弱視多見于2-7歲幼兒。是指無器質性病變,無眼部結構缺損,遠視力不能矯正到0.8及以上者;或有器質性病變及屈光異常,但與其病變不相適應的視力下降并不能矯正者。弱視發病率高,與得不到及時治療有關,主要原因就是家長對該病的認識不夠。
哈爾濱愛爾眼科醫院眼病專家張世元主任介紹說:人類視覺發育有兩個重要時期,即關鍵期和敏感期,關鍵期為出生后24個月,敏感期為2-12歲。如果在這兩個時期視覺發育受到影響,易導致弱視。同理,這兩個時期也是弱視的治療期。因此,需要家長悉心觀察兒童初期癥狀,把握治療時機。
-定期排查。家長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,掛在光線充足的墻上,在5米遠處讓孩子識別。當確診患有眼病,需要及時排查是否患有弱視。
-注意觀察。除了視力低下以外,弱視兒童往往還有其他表現,如斜視、視物歪頭、瞇眼或貼得很近看物體等等。一旦發現孩子有上述現象,應盡早到醫院檢查確診。
-遮蓋測試。對于嬰幼兒和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幼兒,可有意遮蓋一眼,讓孩子單眼視物,若哭鬧不安或撕遮蓋物,就提示未遮蓋眼視力很差,應盡早到醫院檢查。
知識分享
張世元主任說:弱視的治療過程一般較長,因此家長不僅要有信心、耐心更要精心、細心。在眼鏡配好后一定要督促患兒堅持戴用,尤其孩子在看近物時。此外,家長可經常變換新的形式,自制或選購一些輔助治療器具,提高患兒訓練的興趣。如采用光學藥物壓抑療法,除堅持戴鏡,并按醫囑定期帶患兒到醫院復診,以便醫生判定療效和隨時調整治療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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