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因癥狀 “青光眼的定義”及“注意事項”
青光眼定義
眼內壓增高是其主要危險因素。眼睛的房水是由睫狀體的睫狀突生成,儲存在眼球前半部,主要功能是供給眼睛養分。房水如不能順利流動,則眼壓升高。當眼壓超過了眼部組織(主要為視神經)所能承受的限度,引起視神經萎縮,造成視野缺損,這就是青光眼。
·青光眼是我國的眼科常見病,主要人群的發病率約為0.21%—1.64%,40歲以上人群則高達3.5%,是主要致盲眼病之一;
·青光眼導致的視野缺損,很難靠藥物和手術恢復;
·如果進行眼科檢查時,發現有眼壓升高、視野缺損及眼底視杯擴大,則可診斷為青光眼。
青光眼通常雙眼發病,但是常常先是一側眼睛表現出來。有的患者針狀很重,如:頭痛、眼痛、視力模糊、惡心、嘔吐、燈光周圍有虹暈及突然失去視力;也有患者癥狀輕微或無任何不適和疼痛,這部分患者要引起高度重視,因為損害可能正在悄悄進行著,一旦發現可能就已經是晚期,并且失去治療的時機。
以下人群應定期進行排查
1.有青光眼病家族史
2.有發作史(頭痛、眼痛、虹視、視力模糊)
3.不典型癥狀(常表現為一貫性或反復發作的霧視、虹視、額部疼痛、鼻根酸脹等,
多在傍晚時發生類似于視疲勞)
4.高度遠、近視人群
5.糖尿病患者
6.35歲以上長期未做眼部檢查者
7.嬰幼兒的黑眼珠明顯比別的孩子大,或者兩眼黑眼珠不等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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